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董事會於107年11月1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108年8月1日配合法規修訂部份條文內容及評量問卷。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分為內部績效評估及外部績效評估,內部績效評估每年年底執行一次,並將評估結果提報次一年度第一季董事會報告;外部績效評估則至少每三年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評估結果亦提報次一年度董事會報告。上述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並將董事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
本公司考量公司狀況與需要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五大面向:(共計45項指標)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四、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五、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儕)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六大面向:(共計23項指標)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二、董事職責認知。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六、內部控制。
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四大面向:(共計21項指標)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薪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提升薪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薪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內部控制。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五大面向:(共計22項指標)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內部控制。
提名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五大面向:(共計20項指標)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內部控制。
114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情形:
一、評估期間: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二、評估方式:由財務管理處負責推動,於114年12月以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整體運作、董事成員自評、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等四部份,採個別董事對董事會整體運作評估、個別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個別薪酬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及個別審計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等方式進行。
三、評估結果:(評估分數1:代表極差/非常不同意 ; 2:代表差/不同意 ; 3:代表中等/普通 ; 4:代表優/同意 ; 5:代表極優/非常同意)
1.「整體董事會」:本年度自評結果為 4.95,無重大改善專案或其他建議事項。
2.「董事會成員」:本年度自評結果為 4.89,無重大改善專案或其他建議事項。
3.「薪酬委員會」:本年度自評結果為 4.93,無重大改善專案或其他建議事項。
4.「審計委員會」:本年度自評結果為 4.96,無重大改善專案或其他建議事項。
5.「提名委員會」:本年度自評結果為 4.98,無重大改善專案或其他建議事項。
四、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將提報 115 年3月6日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於114年4月委託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辦理董事會績效評估,由執行委員暨召集人蘇裕惠、執行委員洪英正、研究員閻書孝及評量組長呂淑滿等4位評估小組,就本公司董事會之組成與分工、董事會之指導與監督、董事會之授權與風管、董事會之溝通與協作、董事會之自律與精進等五大構面,以自評問卷書面檢視及視訊訪評、溝通及互動觀察之方式進行評核。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及2位執行委員與本公司皆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並於114年9月25日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及建議事項將已提報115年第一季董事會報告。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對公司治理特色及建議事項如下:
公司治理特色:
1. 貴公司董事會成員具投資、商務、科技、金融、營運、化工、會計、公司治理、企業管理及教育等領域,具備執行業務所需之產業決策能力及經營管理經驗,整體董事會組成符合公司發展所需之專業多元性。
2. 貴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以創辦人身份樹立並貫徹公司之核心價值,積極打造企業傳承基礎的優良公司治理環境。董事會議事氛圍開明,董事長重視集思廣益之議事文化,充分尊重董事會成員之意見,使各項董事會議案得以充分討論且運作順暢。董事會成員具備公司營運之智慧及信任,監督營運計畫所依據的思維邏輯。
3. 貴公司積極邀請獨立董事參與策略及長期發展之規劃,而獨立董事能積極發揮職權、深具業界經營經驗且會外溝通頻繁,協助管理階層制訂策略和提供諮詢。
4. 貴公司重視人才培育,並為五年經營計畫內的重要任務,具備明確績效指標。貴公司著重董事會的繼任與銜接,於現任董事任期結束前先聘任新董事,以利公司文化之傳承、新任董事認識業務和經營。
5. 貴公司對高階經理人之關鍵績效指標內已納入永續、環境等相關要素,並具體落實在廠辦、製造、人力資源等部門主管之考核指標,讓公司整體 ESG 目標能貫徹到營運第一線,實為業界翹楚。
6. 貴公司第十一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為上櫃公司前 5%,近五屆均為前 5%之領先地位,足見對公司治理之重視。貴公司於今年第三度委託外部專業獨立機構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顯見提升董事會效能之企圖心,值得肯定。
建議:
1. 鑒於公司治理發展趨勢發展及公司實務需求,以及獨立董事席次已達五席,建議貴公司可考慮重新規劃及調整董事會層級的功能性委員會,在考量專業與工作量平衡前提下,邀請獨立董事擔任各委員會成員,俾利董事會功能之有效發揮。
2. 貴公司利害關係人之申訴管道目前由人資部門負責初步資訊統整與基礎調查,再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處理結果。近來吹哨者機制重視與董事會(尤其是獨立董事)之直接連結,故建議貴公司設置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可同步接收之舉報管道,進一步強化相關制度。再者,建議貴公司可安排內部稽核主管、簽證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一至兩次的單獨溝通(如閉門會議)機制,並留下書面紀錄,進一步完善審計委員會對內控制度與財務報導之督導職能。
3. 貴公司於新任董事就任時,已提供董監事法規宣導手冊並回覆董事對法規制度之詢問。建議貴公司進一步擴大新任董監手冊內容並建置「初任董事講習制度」,協助新任董事儘速掌握公司營運模式及公司經營策略,俾助新任董事履行其職責。